Engli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5-30 11:00:08  浏览:

各部门: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函〔2025〕21号),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学校安全大家谈”“安全微课堂”“以案普法”等活动。要选取近年来涉校涉生典型案例,组织复盘分析,推进“对照查改”;要聚焦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的重难点、小切口问题,强化调查诊断,建立“理论学习—问题排查—整改提升”闭环管理台账。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以校园安全为重点,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要聚焦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大力宣传“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实验实训安全、食堂安全的基本要求,持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隐患排查积极性,当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吹哨人”。

(二)开展“隐患辨识能力提升行动”。根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师生身边常见的实际问题,集中开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采取专家解读、骨干宣讲、示范检查等方式,对学校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适时组织短视频、公益广告、动漫、海报等科普作品创作活动,在报、网、端、微和户外电子屏、展板站台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

(三)开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聚焦消防、燃气、实验实训、食堂、特种设备、校门口、校园周边等关键领域和长期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为学校提供诊断帮扶、隐患排查治理等指导服务。协调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学校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抢险救援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加快推进学校“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协调各级消防救援队伍针对保安员、宿管员、保洁员、学校管理干部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消防专业培训。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等活动,各部门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解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精心策划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安全应急装备设施展示,邀请专家、志愿者向师生解答关于学校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督促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强化针对性应急演练,鼓励支持学校探索采用智慧安防措施。要将消防、防溺水、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

(五)加大校园应急安全科普力度,各部门要聚焦师生安全素质提升,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公开课”“应急科普走基层”等群众性活动,重点围绕校园防汛、学生溺水、校舍安全、防治欺凌暴力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让师生在各类事故、灾害逃生模拟场景中学习掌握有关风险隐患识别、防范知识,提高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宣传版面、综合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电器、道路交通、地震、防溺水等应急安全常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制度机制建设、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要力戒形式主义,将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融入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切实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在学校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部门要及时对各自责任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安全保卫处段有勇办公邮箱,电话:8187710。


安全保卫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