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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征兵工作程序
2018-06-16 14:18   审核人:

一、时间安排

1.组织适龄青年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基层武装部同步组织初审初检和确定预征对象;

2.8月1日起,各县(市、区)开始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大学生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根据各地安排,可适当提前;

3.8月25日左右,各县(市、区)兵役机关开始定兵;

4.9月1日批准入伍,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5.9月10日起,开始起运新兵;

6.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二、工作流程

依托“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开展征兵工作。男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流程为:

(1)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报名期间,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下发至乡(镇、街道)武装部。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体检政治考核。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治考核对象,政治考核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政治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政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简要注明原因。

(6)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7)军营体验周。借鉴现役部队训新模式,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全部“双合格”应征青年,进行封闭式集中教育训练,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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